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正文

浙江通过全国首部国土空间规划省级地方性法规 将推动“多规合一”改革突破攻坚

发布时间:2024-09-29 阅读:78次
9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这是全国首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浙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法治保障,也为国家“多规合一”改革提供浙江经验。
一、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和各类建设保护活动的基本依据。“多规合一”,就是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落实重大战略导向、布局结构优化方向、资源要素配置流向”的高度融合,真正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
二、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需求列入清单管理。如第二十三条,将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养老、殡葬、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根据需要列入清单管理。《条例》对政府自身行为进行约束规范,有利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三、提出一系列鼓励探索的制度设计。比如,创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方式,《条例》明确,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特殊用地建设项目、有邻避效应的建设项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等特殊建设项目,可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外,对上述项目如何实施落地给出了清晰指南。
三、针对当前土地利用进入存量时代的现状,《条例》响应基层呼声,鼓励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既给出了允许变更土地开发强度或者用地性质的条件,也明确不得将其他性质的建设用地变更为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促进空间功能有机融合、提升空间利用效率、改善风貌品质预留发展空间。
四、提出个性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创新性提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以后家门口增设公交车站、车位里安装充电桩等符合相应条件的老旧小区微改造、城市公共空间服务功能提升微更新等建设工程,不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