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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开展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宣讲

发布时间:2024-10-25 阅读:127次

       10月22日,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更好服务云南在沪单位干部职工、退休干部,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邀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在办事处开展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宣讲。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艳君详细介绍了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的政策规定、涉及范围、标准待遇、服务保障等内容,对“调个账“扩共济”“优服务”等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并和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处有关负责同志与现场退休老同志、干部职工进行互动交流、解疑释惑。大家表示,省医疗保障局不远千里送政策上门、送关怀到家,政策宣讲全面详尽,互动解答服务到位,让参保人员进一步理解改革、认同改革、支持改革。

       办事处在沪退休老同志、干部职工,有关州市驻上海(长三角)联络(招商)机构、省属有关企业驻沪单位相关人员参加政策宣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