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16条措施》,从健全职业体系、加强人员配备、提升素质能力、完善管理考评、强化激励保障、加强组织推动等6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举措。这是江苏省省级层面第一个关于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专门政策文件,着力完善“选、育、管、用、退”制度机制,推进我省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一、统一“三岗十八级”,5年后持证社工超六成
加强新时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对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6条”规定社区工作者职业范围。社区工作者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通过县级及以上组织的社区工作者考试聘用,以及经县级党委组织、社会工作部门认定的其他就业年龄段全日制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江苏省建立全省统一的“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社区工作者岗位分为正职、副职和一般工作人员3类,一般工作人员为1—12级,副职为4—15级,正职为7—18级。
规范设置岗位等级,有利于各地科学制定社区工作者岗位和对应等级,以及相应的薪酬体系。岗位等级随岗位晋升、社区工作年限增加、职业水平提高等相应提升,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也有利于畅通人才流动通道。江苏省还将建立省内流动互认机制,探索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机制,构建符合社区工作者特点的职业发展路径,让社区工作者看见职业前景、增进职业认同、坚定职业选择。
“16条”明确,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18人的标准配备社区工作者,由市级统筹调控总量、县级实行员额管理、街道(乡镇)集中管理、社区统筹使用,明年底前以县级为单位实现全面达标。今后5年的目标是,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占比达到6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比达到90%以上,培养省级社区治理领军人才不少于200名等。
二、逢进必考,不再招聘专职网格员
“16条”严格准入条件,明确社区工作者应具备的政治标准、宗旨观念、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对新入职人员的要求除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外,新增“在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后,应在3年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等具体要求。
规范选任招聘方面,明确社区“两委”专职成员按照有关规定产生,优先从优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选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逢进必考”原则,由县级或市级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其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在社区设立专岗和组织招聘。
优化队伍结构方面,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优秀人才,原有招聘的在社区工作的专职网格员等专职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各地不再招聘专职网格员。
同时,江苏省畅通退出机制,明确“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者连续三年考核基本合格的”“因工作失职,造成居民群众利益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6种退出情形。
“16条”对优进绌退作出专门部署,释放了“能者上”“庸者下”鲜明信号,将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服务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升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须将大批年轻人才不断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尽快改变当前社区工作者年龄过大、专业水平不高的现状。
三、统一考评,每个社区配两名以上“全科社工”
为强化服务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江苏省将统一扎口社区工作者考评,由县级层面制定年度考核方案,街道(乡镇)统一组织实施,着力解决“干长干短一个样、多干少干一个样”等问题。同时严格借调管理,街道(乡镇)确需借调社区工作者,须经县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批准,时间不超过6个月。
街道(乡镇)可按年度或者季度统一组织实施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调整等级、续聘解聘,其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直接对社区工作者进行考核。
对于社区工作者,既要严管,更要厚爱。“16条”提出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对在应急处突等方面出现的工作失误及程序瑕疵,按规定予以容错纠错;对所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按规定进行澄清正名和回访谈心;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社区工作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让社区工作者放开手脚、敢为善为。
江苏省将健全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骨干培训、街道(乡镇)全员培训的分级培训机制,对新入职社区工作者等建立“传帮带”培养机制,构建“头雁领航、雁阵齐飞、雏雁成长”的人才培养格局。从今年起,省委社会工作部将每年举办农村和城市社区工作者示范培训班,示范带动各级开展培训轮训。我省还将推行“全科社工”服务模式,每个社区拥有两名以上“全科社工”。
四、薪酬有标准,择优进入事业单位
社区工作者日常服务基层群众,工作繁忙,但面临收入待遇普遍不高、职业晋升通道不畅等情况。
“16条”明确社区工作者平均薪酬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原则上由街道(乡镇)与社区工作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全面落实“五险一金”待遇;探索推进社区工作者企业年金制度,有效解决退休后待遇保障问题;探索设立社区工作者关爱基金等举措,对在社区工作满一定年限、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优秀社区工作者,给予物质和精神激励,推动落实带薪年休假、每年健康体检、定期疗休养等待遇。
为畅通晋升通道,江苏省将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推动各地按照每年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每个届期统筹达到一定比例的原则,对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按规定择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特别优秀的,可进一步通过换届选举等选拔进街道(乡镇)领导班子。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严新明认为,“16条”强化激励保障,对社区工作者进一步加大关爱力度,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是在总结江苏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验基础上,让社区工作者留得住、有奔头的切实举措。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全过程管理,特别是有效的选拔任用办法、管理考核制度、容错纠错机制等,将进一步提振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增强社区工作者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来源:新江苏客户端·中国江苏网 2024-11-05